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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无人机条例》下,农用无人机的培训和考证

[日期:2023-07-31]   来源:中国农民经纪人网  作者:中国农民经纪人网   阅读:9[字体: ]

            

 

      首版《无人机条例》,指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3年5月31日共同签署的全称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国内首部无人机管理行政法规,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一定变化。

 

 

 

该《条例》在促进无人机产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强调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
那么,针对农用无人机,包含操控员(即飞手)培训考核、经营作业、管理罚则、注意事项等,需要哪些调整和适应呢?本文加以梳理!

 

 

(1)首先明晰《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和《无人机操作证书》的区别

 

 

首版《无人机条例》,提出了无人机操控人员的两种证书,分别是《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和《无人机操作证书》。
《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规定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即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来颁发。现行的CAAC无人机执照即由该局飞行标准司签发。
我国近年来,无人机保有量增长迅速(见下图方兴未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95.8万架,个人用户63.9万个,法人单位用户6.1万个。
全行业无人机有效驾驶员执照15.28万本。
其中:山东13793,广东12810,四川10222,河南9429,湖北7412,江苏7311,河北7084,湖南6743,广西5619,陕西5584,浙江5343,福建4699,辽宁4662,山西4599,北京4250,内蒙4086,安徽4054,云南3881,黑龙江3719,吉林3686,甘肃3621,江西3586,重庆3528,贵州3145,新疆3054,上海1746,天津1556,宁夏1188,青海1079,海南846,西藏443,香港10,澳门2(单位:本)。
照机比,已经上升至1:6.2!
CAAC无人机执照,是中国民航局飞标司2018版《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出台以后,于2018年9月1日由原AOPA证整体升级而来!属于电子云证书,可以查询,但没有实体的证件。

 

 

 

 

 

 

 

其他现在市场通行的无人机操作类证书,还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SFC遥控航模飞行员执照(航模无人机,适合运动员)、大疆慧飞UTC无人机培训中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人社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证书

 

 

 

 

 

 

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由中国民航局指导的下属4A级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英文简称AOPA)颁发。因历史久(2014年4月即开始),与CAAC无人机执照渊源紧密(2018年整体升级),适用范围广,影响力和竞争力最大。取得CAAC无人机执照,自动加发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仅需实体证工本费)。已经取得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也可申请定点加考CAAC无人机执照。
目前,CAAC无人机执照,与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相比,略加大了培训时间和成本,试题也稍难。故,可选择从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入手,则进入难度和通用性、扩展性均较好。
学习内容:理论知识(包括学习无人机的法律法规、飞行知识等);实操技能(包括模拟飞行练习和真机实操训练等)
考试内容:理论考试+实践考试
学员条件:年满16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5年内无犯罪记录,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等;
教员条件:年满18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纪录。
无人机制造企业大疆办的大疆慧飞UTC无人机培训中心,其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符合此次《无人机条例》的规定。这个证,有利于购买大疆无人机的用户学习,培训成本低。但,大疆的众多无人机制造竞争对手,就不大可能和情愿接受大疆证书。获得大疆证书的飞手,若改操作其他品牌无人机,又容易遭遇这种竞争性的业内壁垒,从而失去通用性和扩展性。
人社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工作的有资历累积与报酬收入、岗位晋升相挂钩结合的情况,但若仅仅针对职业准入,就略显体系复杂。
所以,此次《无人机条例》并未就完全妥善地解决农用无人机的培训和发证问题提供过于细化的方案。需要在符合整个社会利益,第三方考核发证,进一步细化配套规章、办法、标准,以及充分的市场竞争,深度的场景服务等方面,来作出最好的回答。

 

 

 

(2)仅操作农用无人机和轻微型无人机,不用考执照,但仍须培训取证

 

 

《无人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
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
第十七条 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培训合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下小孩,以及精神病等认知存在障碍的成年人。可以玩(250克以下)微型无人机,但需要懂行的他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玩(8斤以下)轻型无人机,但也需要懂行的他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显然,这是为了降低农用无人机和轻微型无人机飞手的进入门槛!给与了最大的政策性宽容!

 

 

 

(3)农用无人机、轻微型无人机的定义

 

 

农用无人机:指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即视距内),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即半斤),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即8斤)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区别主要指标(空机重),如其他小型无人机(<15千克),中型无人机(<150千克),大型无人机(>150千克);

 

 

 

 

(4)便利:农用无人机常规飞行,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


       一般,一家单位,如果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需到民航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无人机《运营合格证》。但对农用无人机,给与便利,最大起飞重量300斤以下的,免办!

 

 

第十一条 使用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内从事农林牧渔作业飞行活动(以下称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取得运营合格证后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以及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

 

 

 

(5)关于空域问题: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

 

      管制空域:第十九条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举例:北京无人机禁飞区域图

 

 

机场、国界线、边境线、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监狱、劳改农场等)、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等等周围。这些地方及附近一定范围,往往被空管部门划为管制空域!
这些地方,为安全起见,也往往购置和部署有无人机反制设备,进行必要的“低慢小航空器”的侵入性监控和果断处置(驱赶、迫降、乃至击毁)!

 

 

 

首版《无人机条例》对范围大小没有准确描述,但实际各地公安机关执行的地方性《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中,一般是,军事禁区500米范围,重要场所一般是50-200米范围;高铁是控制两侧各100米范围,普通铁路及国道、省道是两侧各50米范围。

农用无人机飞行时,要特别注意,不要为了省事而随意跨越、靠近高速铁路、公路等,以免发生意外,摊上事情!

 

 

(6)为防止黑飞,制定了真罚款的罚则,农用无人机也不例外

 

 

尽管给农用无人机和轻微型无人机降低了门槛!无须培训考核最为严格的CAAC无人机执照!但实际仍有强制性的培训考核合格要求!
第五十条 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操作证书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飞农用无人机的,可罚1000元-1万元,罚款部门是,各地农村农业局
属于操控员级别领域的,若无证飞行,则罚款金额更高,是农用无人机的5倍。罚款部门是,各地民航部门。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罚则的存在,实际标志着,对农用无人机飞手,已不再放任自流,必须持证上岗,至少要有一个操作证书!否则,真罚!
此项规定,将增加无人机用户主动培养(飞手)接受正规化培训和考核的动力!

 


(7)无人机,2024年起,被强制要求投保责任保险

 

 

所谓责任保险,一般是指无人机机损险、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伤害补偿险等。现在,还属于新兴险种,处于起步阶段。各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参与,可分设,也可打包。
机损险,指无人机本身的损失,如飞行中的摔机、炸机、或被击伤、击毁等;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无人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这种损失可大可小!比如,无人机空中坠落砸到人或动植物、车辆、房屋住宅等造成伤害或损失,或者无人机失控对高速行驶中的汽车或者高铁列车造成撞击,进一步诱发重特大事故!最严重时候,真不是个人或者普通小单位赔得起的!这个责任险最为重要!
驾驶员伤害补偿,很容易理解,包括各种事故造成的烧伤、烫伤、砸伤,农药造成的皮肤伤害、慢性中毒等。
第十二条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由于定损难、赔付率不可控等原因,无人机保险价格一般较高,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之间。

       由于确有巨大风险存在,又有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则存在,所以奉劝大家万勿掉以轻心,或有侥幸心理,还是上了保险比较好!


(8)什么情况下,会遭遇地方公安机关的管辖、经办、追责?

 

 

情况举例1:家里小孩擅自拿出农用无人机玩去了!公安要罚款,甚至没收无人机
第五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情况举例2 :出现违规飞行(如偷拍嫌疑),被邻居或陌生人举报,麻烦来了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

情况举例3:违规飞行,被公安机关以低空目标先行处置(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予以干扰、迫降、击落等),或无人机被摧毁了
第四十一条 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地后的现场处置。有关军事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查证处置,民用航空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情况举例4:买了无人机未实名登记即飞行的,小心被公安抓住罚200元;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9)农用无人机操控员(飞手)的就业、市场实体经营

 

 

      《无人机条例》为农用无人机操控员(操作员、飞手)的就业和经营性活动,如从事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提供了最大可能的宽容和方便。

 

 

就业和经营方向,比如,组建成立无人机植保服务队(飞防队)、无人机飞播服务队,为大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签约服务;

 

 

也可飞轻微无人机,从事乡村旅游航拍、牧业羊群监控等服务;

再是,可选择培养成无人机教练员,成为受人尊敬的教员或考官!

 


(10)《无人机条例》鼓励无人机相关协会,制定实施团体标准

 

 

第六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制定、实施团体标准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宣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增强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的意识。

我国各类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

团体标准,是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最终由市场欢迎和认可程度来检验其社会影响力。

团体标准制定,一般程序为: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等。

国家空中管理委员会,1986年成立,领导全国飞行管制工作,主任一般为副总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打通更多资源,2021年4月设立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升级为常委。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设在军方的总参谋部,办公室主任由总参作战部部长兼任。

该机构已经提示:

及时跟进配套制度。《条例》确立了全链条的安全管理制度,但要真正落实落地,离不开配套规章、办法、标准等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定作支撑。
在《条例》从公布到实施这段时间,有关方面将密切配合,抓紧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力争与《条例》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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