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原有浙江、宁夏2个试点基础上,2016年新增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11个省份,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试点;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 2015-12-4 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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