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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三农合作社沙龙合作社史料 → 论罗虚戴尔原则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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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论罗虚戴尔原则的与时俱进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杨少平 

    (一)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应时而生

    公元1844年8月11日英国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的成立,及其此后合作社原则的产生,是世界合作社运动乃至人类文明史上的重大事件。世界合作社运动从此有了成功的范例而风起云涌,合作社的时代概念从此闪烁着真理的光芒而流布不衰,国际合作社联盟因此光荣诞生而丰碑永存。


  160年来,罗虚戴尔原则已成为世界合作社原则的代名词,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及其世界合作社运动的主题词,其霞际百代的深远意义已远远超过本身。今天,在我们这个已经生活着61.34亿人口的星球上,没有哪种社会制度或经济组织原则,能够像合作制及其罗虚戴尔原则那样,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能够如此使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和人民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接受和认同;能够如此以其独特的优势给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家庭及其广大弱势人们带来生活上的便利和生活福音。罗虚戴尔原则是构建人类幸福生活的桥梁,其价值滋润了半个地球。在罗虚戴尔原则指引下,今天合作社运动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蓬勃开展,占世界总人口12.3%的7.54亿人已成为合作社社员;1亿多合作社工作者为全人类的合作事业辛勤工作着。合作制及其罗虚戴尔原则犹如一种铸造和衔接历史发展环节的力,将市场经济产生的贫穷与富裕、弱者与强族之社会两极进行和谐地对接、调和,将民主、平等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诚信、公有的社会文明道德意识融入社会文明进程之中,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步形成了一种先进的经营机制,成为一些国家制度框架的重要一枢,成为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助推器。今天,在市场经济更加全球化和全球合作经济日趋多元化的新形势下,我们重视合作制及其罗虚戴尔原则的研究与运用,不仅在于其大方无隅的市场经济发展意义,而且还在于推动人类文明进程所具有的大音希声的独特优势。当前,要结合我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实际,不仅要重视罗虚戴尔原则在昨天的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研究,而且还要注重对罗虚戴尔原则在今天与时俱进中的对策研究,将罗虚戴尔原则的基本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事业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一、合作社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
 
  17世纪中后期发生在欧洲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首先在英国告捷,其间商业革命、化学革命、生物学革命,以及接踵而至的产业革命(又称工业革命)在欧陆大地风起云涌。在那个火热的革命年代里,所发生的许多革命在形式和内容上虽然迥异,但革命厥功至伟的最高本质不仅是人的解放,而且是生产力的大解放、社会经济的大发展。 


  当时英国产业革命是从1733年发明的飞梭、珍妮纺纱机以及瓦特改进和发明的复动式蒸汽机开始的,机器技术的广泛运用不仅催生了资本主义工厂制度,而且建立了英国强大的纺织工业、冶金工业、煤炭工业和机器制造业体系。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没有经过多少岁月,英国就成了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国,经济迅速增长。在工业革命的第一阶段,英国的煤产量从1770年的600万吨上升到1800年的1200万吨,到1861年至5700万吨,近100年间增长近10倍;钢产量从1770年的5万吨增长到1800年的13万吨,到1861年至380万吨,增长75倍①;棉花消费量1780年仅为2500吨,到1835年增至14.4万吨,55年间增长57.6倍,全英所生产的棉纱、棉布在19世纪下半期约占世界出口总额1/4,到1900年英国每年可为世界上所有的人供应3码棉布②;到1850年工业总产值占世界的39%,贸易占世界的21%;从1770年至1840年的70年间,英国工人每个工作日的生产率提高了20倍③,换句话说,一人可替20人,所替20人则在机器轰鸣声中可能失业、沦为生活中的不幸者。 


    恩格斯于1847年11月30日在伦敦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的演说句句中其所的,自从英国人霸占世界贸易并把制造业发展到能够以自己的产品供应几乎整个文明世界的水平,自从资产阶级获得政治统治,英国人就在亚洲取得更多的进展,而资产阶级也就在那里兴旺起来了。随着机器的推广,“中国这个一千多年来一直抗拒任何发展和历史运动的国家现在怎样被英国人、被机器翻转过来,卷入文明之中”。恩格斯还说,“奥地利,这个欧洲的中国,这个内部制度没有被法国革命所动摇、连拿破仑也对它毫无办法的唯一国家,对蒸汽力却顶不住了;机器把那里的一切都突然改变;机器同时也将传统工业条件下万千人们的生活状况改变了”④。在高速运转的机器工业经济发展中,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工厂制度代替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使生产日益社会化,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统治地位。市场经济使全社会人们卷入了通过商品交换在经济上彼此依赖和竞争的社会分工体系,在有力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加剧着社会的两极分化。大批的小生产者在与机器大工业的竞争中必然败北而进入雇佣工人的行列,市场经济使农村广大小生产者更加贫穷落后,许多低收入的消费者在死亡线上挣扎。竞争和生存逼着这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小生产者、雇工和低收入消费者联合起来,尝试通过合作社形成竞争优势来改变自己的竞争地位和生活处境,抵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带给他们的生活苦难。弱者一经联合就不弱了。 


  此时,在英、法、奥、意和瑞士等国先后出现了合作社,主要有:1769年英国苏格兰的“便士资本家合作社”、1794年奥地利维也纳的制表工人商业合作社、1799年法国的傅立叶型合作社、1806年意大利的合作乳制品工厂、1837年瑞士日内瓦的消费者合作社、1843年德国的威士巴登土地银行、1843年日本的农民和手工业合作社等,仅欧文创办的《危机》杂志于1832年6月31日记载的英国合作社就有500个。但这些合作社大多朝生暮死,或昙花一现,究其原由,根本问题是虽然这些初期合作社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但其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尚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方枘圆凿,只能生于市场经济,又死在市场经济。 
                                               

附: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前出现的主要合作社 
成立年代        合作社          国别与地方   
1769    “便士资本家”合作社      英国苏格兰额尔郡 
1794    制表工人商业合作社    奥地利维也纳
1799  傅立叶型合作社      法国 
1799   欧文的新拉纳克工厂    英国苏格兰 
1806  合作乳制品工厂      意大利奥索波 
1811  乳业合作社        英国康涅狄格和新泽西 
1826  莱诺克斯镇上的一个合作社 
    首次支付惠顾退还金    英国苏格兰 
1828  消费合作社        法国里昂 
1828  威廉•金组织的合作商店  英国英格兰布莱顿 
1828  第一个伦敦合作销售协会  英国英格兰 
1831  第一个女工生产合作社   法国巴黎 
1835  丝织工人合作社      法国里昂 
1837  消费者合作社       瑞士日内瓦 
1843  威士巴登土地银行 
    (以信用购买土地)     德国 
1843  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合作社  日本 
1843  日本第一个信贷合作社 
    一报德社         日本小田原 
1844  公平先锋社 
    (首次采用现代合作社原则)英国罗虚代尔 
  资料来源:参照E•罗伊著《合作社:发展、原则和管理》第四版整理,州际印刷和出版商公司,伊利诺伊丹维尔1981年版,第49页。 
  
    二、空想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思想是罗虚戴尔原则产生的思想来源

    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源远流长。从1516年莫尔的《乌托邦》一领先河,继之意大利康帕内拉《太阳城》的共产主义微光初照,德国闵采尔关于“千载太平天国”的美妙幻想,至十八世纪摩莱里的《自然法则》、马布利的《论法制》突破《乌托邦》以来的文学形式而从理论上探讨和论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消灭阶级差别等社会变革的重大问题,到十九世纪空想社会主义主要代表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期间三百多年的历史演进和思潮澎湃,会当击水三百年,一个个合作社的诞生,只是社会主义合作思想大江奔涌至为壮观的一朵朵美丽的浪花,这些浪花是江河之魂,有些虽然时生时灭,但虽死犹生,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尤其是圣西门及其实业制度概念、傅立叶和谐制度概念、欧文及其“新和谐公社”新村的合作思想概念,最终成为马克思科学合作经济理论的主要思想来源,是孕育罗虚戴尔原则的思想摇篮。此后的费朗西斯克斯•约瑟夫•郎吉(Ffanscois Joseph Lange,1743-1793)以其悲壮的“法朗斯台”团体合作计划,为劳苦贫民利益英勇献身而流芳青史;基•埃•柏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 Pesta Iozzi,1746-1827)在所著的《利诺兴葛脱罗》一书中从人道主义出发阐述了“集团教育法”的自助合作教育思想,成为影响世界合作运动的精神和教育先驱者。合作改良主义主张运用非暴力手段在资本主义内部设计平民合作性质的社会改良方案,合作改良主义直接由早期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演化而来,其改良方案是最早具有比较系统的合作制思想的社会改良计划。早在1824年,英国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杰出的合作经济思想家罗伯特•欧文带领4个儿子及其追随者远涉重洋到美国,在印地安纳州购置了三万英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建起“新和谐公社”(New Har-mony community Equality),并制定了《新和谐公社组织法》。按照欧文的构想,公社制度由个人、牧师、区、州县和国家建立。每个公社都是自治单位,独立核算,千百个公社的联合形成全世界的联合,以此取代资本主义。欧文还把公社成员按年龄分为九级,各级成员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七岁以下儿童为第一级;七岁儿童至十岁儿童为第二级,参加家务和其他轻便劳动;10-15岁为第三级,学习生产技术和手艺;10-20岁为第四级,参加公社各项劳动;20-25岁青年为第五级,是公社最重要的劳动力;20-30岁壮年为第六级,主要负责保护和分配公社财富,并从事科学艺术工作;30-40岁壮年为第七级,主要管理公社内部事物,领导生产;40-60岁成年为第八级,主要负责公社对外事物;60岁以上老年,负责捍卫公社“宪法”,安度晚年。欧文认为,这种自然而公平的制度,不仅可以使每个社员都各尽所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消除人们追求“所谓荣誉和特权的欲望”,防止人们由于争权夺利而产生嫉妒、分裂和利益对立。公社“宪法”规定,社员在政治上享有充分的民主,具有“对一切事情发展自己意见的充分自由”;公社最高权利机关是社员大会,一切重大问题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常设机构是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公社理事会。理事会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必须向社员大会汇报,并接受审查。 


  公社实行“新和谐”社会的制度和政策还有:新的教育制度,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体、智、德、行等方面的品质,把社员教育成全面发展的人;实行婚姻自由、解放妇女的政策,使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改变妇女社会地位,彻底解放妇女;实行消除“三大差别”的政策,使公社社员既从事工业生产,又从事农业生产;实行和平外交政策,公社外交机构的成员应与世界各地建立诚信和平友好关系,以“民族之间精诚团结和合作”,以人类社会的广泛的联合代替战争、竞争和分裂,“最后把全世界联合成为一个只被共同的利益联起来的伟大共和国”。 


  “新和谐公社”开始800人参加,后增至1000多人,包括美国当时一些知名人士也积极响应,并引起欧美世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现实与理想的各方面矛盾冲突连续出现,公社很快陷入内困外扰。这时的公社已大不“和谐”了,成为资本主义汪洋大海的一座孤岛,出现分裂。欧文进退两难,只好同意一些人分离出去,并以契约形式租借公社土地1万年,每英亩15先令租金。契约还规定,凡是不以合作主义为目的而使用如此廉价的土地者取消契约。但事与愿违,后来公社产业很快被个人商店或其它私人占有形式取代,竞争营利亦占上风。这个人类最早诞生的空想合作主义的“新和谐公社”终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得基本“和谐”了。1828年,新和谐公社宣告解散。欧文于1829年返回英国。公社虽然失败,但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马克思于1864年9月28日在伦敦朗——爱克街圣马丁堂举行的公开大会上发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时指出:“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由罗伯特•欧文播下的。”
  
    三、罗虚戴尔原则开辟了世界合作社运动的新纪元
 
  数十年后,欧文播下的合作制种子在其祖国曼彻斯特以北30多公里处的罗虚戴尔小镇上开花结果。这个小镇是英国当时纺织工业中心,全镇2.5万人,以传统手工方式盛产法兰绒数百年不衰。1820年,镇最大厂主购进了第一部棉纺机及相关作业机械,成倍地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生产效益,使许多手工作坊相继破产,手工业者纷纷失业。发生在小镇的这场工业革命革了成千上万传统手工业者的命,劳动力价格也日渐下跌。每个工人原周工资为1英镑,但到1840年降为7先令,女工仅有2先令6便浚还こЩ勾罅渴褂妹恐芙?便士工资的廉价童工。工人在这里受到了双重剥削:一是工厂主的剥削;二是商业资本家的剥削。此时,在大机器的轰鸣声中,饥寒交迫笼罩了整个罗虚戴尔镇,家家户户为温饱奔忙。这个曾富甲一方的纺织工业古镇一时成了“饥饿之城”。于是,许多工人在举行一系列罢工失败后,受欧文及其信徒们思想的影响,自愿组织起来创办合作社以解饥寒之苦。1843年由罗虚戴尔镇13名工人发起组织消费合作社,并决定筹集股金,酝酿起草合作社章程和宣言,到1844年,自愿入社28人(9名纺织工人和缝纫师、羊毛分级工、制鞋匠工人以及细木工等)筹资28镑,于1844年8月11日举行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于10月24日以“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名义核准登记;同年12月21日晚正式营业,主要向社员出售牛奶、乳酪、面粉、蜡烛和白糖等生活日用品,并设立戒酒会,提倡戒酒,由社员轮流售货。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反映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在产业革命推动下的一种必然趋势,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客观、内在要求,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内生的一种必然革命。当年,起草公平先锋社宣言并提出著名“利润返还制度”的何瓦斯(Char Howarth)、合作经济学家荷利约克(George Jacob Holyoake)、首创英国消费合作社的合作事业实业家格林乌(Abraham Greenwood)等创立罗虚戴尔先锋社的先驱们,从1842年9月英国工人大罢工惨遭镇压的沉痛教训中深刻认识到弱者只有联合才能自强;认真接受欧文屡次试验失败的教训,高扬人道主义的旗帜,从维护广大劳苦大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摈弃空想而从实际利益出发结社合作,在公平先锋社宣言中明确提出:本社的计划与宗旨,是筹措各种设备,以谋求本社社员金融上的利益,及改善社会及家庭的境遇。筹集充足的基金(每股一磅)实行下列计划:①设立一所商店,供给本社社员粮食、服装及食品;②建筑或购买房屋,凡希望实行互助以改良社会及家庭境遇的社员均可居住;③生产本社决定必须生产的商品,供给没有职业的社员,及工资降低、生活贫困的社员;④购买或租赁土地,给失业及工资较低的社员耕种,增进本社社员的利益和安全;⑤发展生产,改善分配,促进教育,建立政治中立化的自助合作社。宣言总的目标是要建立“具有共同利益的自立家庭的群体”;为社员“安排生产、分配、教育和管理”。先锋社按照自己的纲领和目标,从办消费合作社。到1850年为抵制商人提价开设制粉厂、又成立批发联合会,作了有益的尝试,并制定了著名的“罗虚戴尔原则”:


    1、自愿原则。社员入社全凭自愿,并有退社自由,同时,规定新社员入社必须是“品行良好,诚实无欺”,并须经正式社员介绍和社员大会通过,以防不良分子介入。 


  2、一人一票原则。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要议案须经社员大会通过,每个社员不论股金多少,表决权坚持一人一票,不论男女一律平等。 


  3、现金交易原则。合作社本小利微,赊欠必然导致管理不善和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为此,社章规定不论售货或进货,一概不准赊欠。

    4、公平买卖原则。按市价出售。合作社所售货物保持品质优良和足斤足量,并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受商人价格竞争影响。 


  5、集资原则。除去股息(与银行同利)、公积金、教育基金外,其余部分按社员购买额分配。 


  6、盈余原则。除去股息、公积金、教育基金外,其余按社员交易额分配。 


  7、教育原则。按经济力量逐步举办各种教育事业,提高社员文化知识、合作互助意识和道德修养。 


  8、政治中立原则。合作社吸收社员,不受政治和宗教信仰的限制。

  这8项原则中的第1、2项原则为合作社的组织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合作精神,标志着弱势群体的民主、平等特征;第3、4项为合作社的经营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弱者组织坚持的交易、诚信原则;第5、6项为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和分配原则,体现了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合作社在资本筹集和利益分配上的独特优势;第7项原则是合作社文化发展原则,体现了合作社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办社倾向和优秀的文化精神;最后一项,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罗虚戴尔的政治原则,对于当时历史条件的英国来说,合作社采取“政治中立”的原则就是最大的合作社政治原则。因为在当时英国只有两个资产阶级政党,或此或彼,合作社都可能成为资产阶级政党的工具,只有中立,才有可能保持工人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立性。 


  在此后的岁月里,公平先锋社遵循所制定的合作社原则,从办消费合作社抵制中间商的盘剥起步,进而从事生产经营和批发市场的合作业务,1851年开办面粉厂,1855年办纺织厂,后来发展社员逾3万、年经营额为200万英磅的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及其合作社原则被资本主义世界广为接受,备受英国当局推崇,英国议会于1852年通过了《工业和节俭协会法》,确认了公平先锋社及其罗虚戴尔原则的合法地位。自此全英各类合作社迅速发展,合作商店到1861年发展到450家,1881年发展到1000家。 
  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推动了欧美各国合作社运动的蓬勃发展,逐步形成国际合作社浪潮。一是推动了丹麦合作社的发展,1851年丹麦成立了第一个信贷合作社、1871年建中央批发合作社、1879年建种马合作社、1884年建公牛合作社、1894年建种猪合作社和1895年建立了奶牛测试合作社;二是推动了德国信贷合作社的发展,德国是信贷合作社的发源地,1883年全德成立信贷合作社1900家,社员人数达50万人;1888年全德合作社信贷联盟1500个,至1895年发展近万个,社员逾百万;三是推动了法国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在法国第二共和国期间迅速发展,共和国失败后合作社遭当局解散,1860年后又重新发展,1866年召开了全国合作社会议,1885年成立法国消费协会联合会,1878年成立了第一家具有合作制性质的大众银行,1883年后,农业合作社迅速发展,1884年在波利尼建第一个农业信贷合作社,1890年成立中央联合会和牛奶合作社;四是推动美国合作社发展,1863年美国第一个罗虚戴尔型的消费合作社在马萨诸塞州的劳伦斯成立,1864年又在费城成立了“第一联盟合作协会”;五是推动了俄国、瑞典、芬兰、意大利、荷兰和西班牙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在这些国家中种类颇多,形式多样化,逐步形成国际合作社运动发展的格局。 


  1886年以后,在英、法、德、意等国召开的合作社代表会议上,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建立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建议。后经多年准备,主要由英国发起,法、德等国响应,于1895年8月19日在伦敦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合作社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欧、美、澳3大洲的澳大利亚、奥地利、匈牙利、比利时、英国、荷兰、丹麦、意大利、塞尔维亚、美国、法国和瑞士等14国207名代表,以及阿根廷、德国、俄国和印度等4国观察员出席,大会通过了建立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决议、章程草案,并将罗虚戴尔原则肯定和修订后作为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公平先锋社及其罗虚戴尔原则开创了世界合作社运动发展的崭新纪元。 
  
    ①资料来源:(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298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5月第1版。


    ②资料来源:夏炎德著《欧美经济史》,第411、412页,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1年5月第1版。 


  ③资料来源:樊亢等主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第57—98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版。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2卷第472、473页。

    (二)罗虚戴尔原则在历史曲折中发展

    1914年8月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天空瞬间不再湛蓝,同盟国和协约国两大帝国主义军事集团为争夺世界霸权而爆发的战争打破了世界的宁静。这场大战历时4年零3个月,战火席卷欧、亚、非大洲的38个国家,战火殃及人口15亿,占当时世界人口75%,战场伤亡2000万人,无辜贫民伤亡1000万人,战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700亿美元。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伟大的十月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合作社的出现作为显著标志。浩劫并未永别历史。25年后,又是德国同意、日结成法西斯侵略联盟,世界重新遭受了一场更大的浩劫。6年战争使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占世界五分之四的20亿人口卷入,战火蔓延到亚、欧、非洲40个国家以及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地中海辽阔海域,5500万人死于战争,3500万人负伤,300万人失踪,平民死亡3000万人,其中包括600万犹太人,直接经济损失4万亿美元。世界大战就是世界性的大灾难,战争不仅改变一切原有秩序,而且无情地摧毁人类多少代人洒尽多少血汗换来的多少文明成果。在战火染红的岁月里,没有文明不文明,只有战争的赢家和输家。 


  如同人类其他文明事业一样,生机蓬勃的国际合作社运动受到了两次世界大战的严重影响:一是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活动被迫停止;二是许多参战国尤其是德国国内的合作社事业受到严重损害,在希特勒统治时期及“二战”期间,德国合作社也面临空前浩劫,有的被勒令停止活动而解散,有的被狂热的法西斯暴徒视为异己而破坏、查封;三是战时的特殊环境使合作社活动受到局限,在战火染红的天空,在弹雨横穿的陆地和海上,合作社难以合作,人们顾不上罗虚戴尔原则似乎被遗忘;四是有些参战国,如日本虽然也重视合作社为战争服务,但仅仅是将合作社扭曲为侵略和奴役他国人民的一种带有后方保障性的服务工具,太阳旗下的罗虚戴尔原则被军国主义者们公然玷污和肆意亵渎。 


  历史总不能倒退。战争在破坏文明的同时,也在催生新的文明。如果罗虚戴尔原则具有不可抗拒的真理性的话,不仅跨越国界,而且也能跨越时空,经受任何历史包括人类最残酷的战争考验。战无不胜的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更是如此,其不可抗拒就在于真理的不可抗拒,其彻底性,就在于指导实践的彻底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催生了一个社会主义的苏联,社会主义合作社诞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催生了一个社会主义阵营,社会主义合作社群体诞生了。伟大的列宁高举马恩矢志不移,继承和发展坚定不移,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为新生的红色政权和他的人民服务,形成了继马、恩之后的列宁合作经济思想,这是人类合作经济思想史上的重大事件,是罗虚戴尔原则运用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明证。 


  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和十月革命后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里,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十月革命前,俄国的合作社种类颇多,体系复杂,各流派对罗虚戴尔原则的解读也不甚一致。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与布尔什维克争夺合作社领导权的斗争非常激烈,列宁继承和进一步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的基本原理,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文中首次提到合作社问题,此后在《我们拒绝什么样的遗产?》、《关于一份报纸记载的问题》、《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在哥本哈根国际社会主义会议上讨论合作社问题》等文献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同自由民粹主义者、社会革命党人的错误合作社观点和思潮斗争中,系统论述了合作社运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形成了列宁十月革命前的合作经济思想。列宁在1905年10月17日《无产者报》第21号发表的《“火星派”策略的最新发明:滑稽的选举是推动起义的新因素》一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的著名论断,在列宁领导下,1908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合作社决议,号召各级党组织对合作社运动加以极大注意,凡是有工会的地方,就要组织合作社,全体党员带头入社,有力地推动了这一时期全俄合作社运动的发展,为孕育社会主义合作社作了充分的组织准备。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又通过在1918年1月起草的《关于消费公社的法令草案》、1918年3月《为建立全民计算和监督而斗争的意见》、1919年3月《各种合作社联合起来》、1919年12月4日《在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1921年4月《通过合作制改造小生产》,尤其是1923年1月在病中口述的《论合作制》等光辉文献中,形成了列宁十月革命后的科学合作经济思想理论体系:一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合作制思想,列宁提出,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合作社要成为“公社制”,其主要形式是“消费公社”和“共耕制”,而“消费公社”是在改造沙俄时代的消费合作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民分配的组织方式。旧俄是个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消费合作社的发展仅限于缴得起股金的少数人,且品类繁杂,分为城市消费合作社、农村或郊区消费合作社、铁路消费合作社、工厂消费合作社、独立工人消费合作社、官吏消费合作社、手工业者消费合作社等等,但没有形成全国统一联合组织,到十月革命胜利时,全俄共有合作社23500个,社员681万人,对此,列宁认为这是旧社会留下来的一笔宝贵文化遗产,必须珍视和利用。苏维埃政府于1919年3月16日颁布了由列宁签署的《关于消费公社的法令》后,由于反动派攻击“消费公社”就是剥夺农民土地,并据此煽动农民反对苏维埃,苏维埃政府又于同年6月30日将“消费公社”改为“消费合作社”。“共耕制”是列宁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小农经济必须过渡到规模大农场的共耕制才有出路的理论建立的一种生产经营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土地国有化,社员无私产,生活和生产资料全部公有;生活集体化,社员在公共食堂吃饭,生活在公社大集体中,有的公社还规定,所有的孩子是公社公有的,公社无父、母;分配共产主义化,按需分配,产品平均有份。共耕制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列宁对此总结说,共耕制是在“大锅中盛饭吃”,“处于名符其实的养老院状态”。①二是新经济政策的合作思想,即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制。列宁根据十月革命后四年的实践经验以及“消费公社”和“共耕制”的失败教训,科学指出,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②列宁强调说,这些经验总结“是现实生活这样告诉我们。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这样告诉我们”③。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制思想,是对马克思合作经济思想的重大贡献,是罗虚戴尔原则发展阶段性的伟大创造。三是列宁首创了社会主义合作制思想。在新经济政策实行后,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壮大和巩固,列宁改变了过去始终认为合作社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的因素,至多是一种在社会监督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列宁根据3年战时共产主义和2年新经济政策实践科学指出,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占据社会主体地位后,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集体企业,不再具有资本主义因素,因此合作社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④列宁继承马恩,发展马恩,在马恩旗帜下,又独创其义,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合作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座永恒丰碑,而且也开辟了人类合作经济事业的新境界,而在其间,罗虚戴尔原则概念有了新的发展和质的飞跃,在社会主义合作社发展的光辉道路上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在列宁旗帜下,斯大林是世界上第一个运用合作制原则建成社会主义农业模式的革命家和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制的实践家。他对马列的合作制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马恩在社会主义农业、农村以及如何通过兴办合作社吸引千百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有理论,无实践;列宁有理没有实践,但英年早逝,事业未竟,许多方面正在探索;只有斯大林,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并在列宁逝世后从容地实践和探索,在通过合作制完成社会主义农业改造,通过合作社使(甚或是强迫)一个国家制度下的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为当然第一人。但真理每向前多走一步就变成了谬误。列宁逝后,斯大林岂止在列宁真理道路上多走了一步?是若干多步。剥夺农民所有,强迫入社,行政命令,罗虚戴尔原则进不了斯大林的集体农庄。斯大林在列宁旗帜下有悖列宁精神,兴办的合作社有悖罗虚戴尔原则。没有罗虚戴尔原则精神的合作社,挂羊头卖的是狗肉,还叫合作社吗?例如被斯大林视为罪人致死的布哈林,在合作社问题上没有多走那一步,坚持真理,必然又献身真理。罗虚戴尔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生根开花结果谈何容易,要付出生命代价。 


  在世界的另一个制度的国家里,罗虚戴尔原则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法国,合作社运动曾分裂成两派:一为社会党合作派,一为季特合作派,两派虽有诸多分歧,但在罗虚戴尔原则下,求同存异,后合并一体,在《合并宣言》及《合并条约》中彰宗明义:“罗虚戴尔先驱者所制定的合作基本原理,经全世界劳动者的实践,证明成效卓著。两派均同意这原理,现重申如下:消灭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代之以新制度,使生产者不以赢利为目的,以有利于全社会的消费者为根本目的。……合作社应在赢余中提出一定比例公积金,创立社会事业,谋求实现合作纲领”。⑤这份著名的由季特起草、体现季特合作经济思想的《合并宣言》在法国乃至世界广泛传播,影响深远,1902年季特被选为法国合作社联合会中央委员会会长,他在起草的《合作主义纲领》中号召:“各国合作联合会应联合起来,……其目的是:实现公平,运用互助,以发展全人类的人格”。⑥这个纲领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法国践行罗虚戴尔原则的重要标志,有力地推动了法国历史上的合作社运动发展,法国政府积极参与其中,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积极立法支持合作社运动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不久的1913年制订了《渔业合作社法》、在大战即将结束的1917年,制订了《消费合作社法》、《大众银行法》,以及1920年又出台了《农业信贷合作社法》,以此奠定了法国在比较健全的体制框架下发展国家合作社事业的重要历史地位。 


  在世界合作社运动的历史舞台上另一个重要角色美国,乡村生活委员会在1908年一份报告中将乡村经济发展不畅的症结归于“缺乏适当的农业信贷体系,因而农场主得不到合理贷款”。几年后,威尔逊总统任命了一个委员会专门研究运用欧洲农业合作社信贷机制解决美国乡村经济发展问题,1916年,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农业信贷法,并决定成立了一个具有合作社性质的联邦土地银行体系,专门为农场主提供长期抵押贷款。为促使合作社运动同国民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美国国会于1922年通过了《卡帕——沃尔斯坦德法》,通过法律规定了合作社发展的条件,并把它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这对美国合作事业发展意义深远。为促进合作社运动的全面发展,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全美掀起了“沙皮洛运动”。事情的起因,是1920年由一个名叫“农场局联盟”的农场主组织召集400多名农业合作社代表, 在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听取加利福尼亚的阿隆•沙皮洛(Aaron   Sapiro),介绍西海岸农业合作社,组织当地农产品销售的成功做法,与会者听后纷纷效仿,形成了全美“沙皮洛合作社浪潮”,许多地方的棉花、花生、大米、西瓜等农产品专业销售合作社应运而生。但由于准备不足出现了“一窝蜂”现象,“沙皮洛运动”很快失败,许多销售合作社被迫解散。这次运动的意义是增强了全社会的合作意识,推动了全美农业合作社的广泛发展,美国农业供销合作社从“沙皮洛运动”开始的7374个,5年后猛增至10803个,到1930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时增至12000个,为美国战后逐步发展成为世界上农业强国奠定了悍然难移的历史基础。 


  罗虚戴尔原则发祥地的英国,在承受世界经济危机的毁灭性冲击下,为重振帝国经济,将合作社作为国家文明的经济制度政策化、社会化,并通过大力发展消费合作社兴起全英合作社发展新高潮。此间,合作社运动在瑞士、瑞典、荷兰、丹麦、芬兰等国同样以不同方式迅速发展,虽受战争影响,但中断、停顿、受损害以后还是发展。 


  罗虚戴尔原则还走出欧美,逐步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大洋州的许多国家生根开花,在一战后的十几年间山花烂漫,20世纪初叶,终于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下“落户”生根。1918年3月30日,我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60多人发起,共集438股,股金2990元;1919年10月1日,在薛仙舟等人倡导下,由上海复旦大学教职员和学生发起成立了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开业股金不足1000元。在当时的中国土地上盛行以薛仙舟、伍理章、王世颖、章之善等为代表的合作主义的合作思想;以孙中山、秦勉成、梁濑溟、晏阳初为代表的三民主义合作思想,和以毛泽东、刘少奇为代表的马列主义合作思想的兴起和实践是稍迟时日的事。1922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附加决议案)中,规定共产党要注意对工人消费合作社加强领导。继1922年7月由毛泽东等工人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后,广东、湖南、湖北、江西四省农民代表大会号召发展合作社,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将合作社运动列为农民运动的重要部分而予以审定;蔡和森将合作社列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4种利器之一(政党、工团、合作社、苏维埃)。不管什么主义,罗虚戴尔原则走出欧洲,经过苏联到中国,跨过意识形态,在血雨腥风的华夏大地被中国共产党人作为一种重要的有效利器高高举起。 


  这一阶段,国际合作社运动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发展高潮、一战期间的低潮、战后渐趋发展高潮,二战期间低潮的“高→低→高→低”阶段后,在曲折中发展,但此间50年的岁月使罗虚戴尔原则在从一国走向多国实践中不断发展,更具真理指导性。从1895年至二战结束后的194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共召开了16届代表大会。罗虚戴尔原则也在不断修改发展。1934年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联盟第14届代表大会上,各国代表充分讨论了罗虚戴尔原则,并将其归纳为七项:①门户开放(入社自由);②民主管理(一人一票);③按交易额分配盈余;④股本利息应受限制;⑤对政治和宗教的中立;⑥现金交易;⑦促进社员教育。同时,大会又附加4项:①只对社员交易;②社员入社是自愿的;③按时价和市价交易;④创立不可分割的社有资产,史称“罗虚戴尔11项原则”。此时正值世界经济危机的滚滚乌云笼罩资本主义世界的苍凉天空,欧美国家一些政治家紧握罗虚戴尔的这11条原则济世救民,企图在一片萧条中生发新的生机。许多国家也做到了。沧海横流,方显“罗虚戴尔原则”的应有光辉。战争来了,星不转斗不移,国际合作社运动暂时中断,但罗虚戴尔原则亦如一淙文明之溪,不竭不尽,不可抗拒地在人类思想长河上奔涌向前。1946年,二战硝烟刚刚散去,国际合作社联盟就光荣地成为获得联合国咨询地位的第一个非政府机构。 
                                                   
    ①《列宁全集》第31卷,第478页。 
  ②《列宁全集》第33卷,第478页。 
 ③《列宁全集》第33卷,第478页。 
  ④《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5页。 
  ⑤吴克刚著《法国合作通史》,第302页。 
  ⑥吴克刚著《法国合作通史》,第239页。

    (三)罗虚戴尔原则在发展中改革创新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的半个多世纪里,罗虚戴尔原则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中与时俱进,在风雷激荡中创新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机一派。 


  二战后,美国审时度势,注重合作社发展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世界市场的重新划分和新的竞争,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都要求合作社要从“面”上单纯数量发展,提升到“点”或“线”上的产品专业化和市场规模效益化、集团一体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合作社要适应市场,影响市场,发展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主导专项产品购销的市场。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从1957年至1970年的14年间,美国的果蔬、谷物、牛奶等965个小型农业合作社合并,同时全美逐步形成十几个大规模的地区性或全国性的合作社联盟。1931年,全美12000个合作社,300万社员,社均251名、年营业额20万美元,到1996年末,合作社总数减少到3884个,总资产42.6亿美元,年利润23.7亿美元,社均1030名社员、年营业额2500万美元。社员人数在达到1956年773万人的最高值之后,60年代后逐渐减少,在80年代这种减少的趋势更加明显,90年代中期减少到400万人左右。目前,美国农场主200万,入社占82%,相当于每6个农场主就有5个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有的农场主甚至同时参加几个合作社。德国作为战败国战后一分为二。东德照搬斯大林模式,西德按战前模式发展,前者兴办社会主义合作社,后者恢复和发展资本主义合作社,“一国两制”式的合作社发展迅速,在较短时间内,合作社业务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及信贷、服务、工商、住宅、消费、渔牧、旅游等多个领域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东西德实现统一后,东德地区的合作社大部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先后有60%的消费合作社倒闭;西德地区合作社面对市场竞争进行不断调整和兼并,他们认为“那里有市场的需要,那里就有合作社的必要”,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较大灵活性,并从德国现状出发坚持罗虚戴尔原则,使合作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德国合作经济繁荣活跃的春秋一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全德有80%的农场主、2/3的手工业者、3/4的商人及面点师、90%的肉食店参加了合作社。著名的莱费森合作社联合会(DGRV)是全国综合性的合作组织,经过调整由信贷(BVR),农业(DRV)及工商业(ZGV)三个全国性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地区联合会组成,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合力,在一些主要农产品市场占有较高份额,其中农作物占55%,牛奶收购75%、加工70%,葡萄酒产销33%,肉类30%。 


  英国在战后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竞争和私人产业快速增长的形势,果断采取通过合并组建地区性合作社集团的经济战略,全国消费合作社从1960年的859个减少到1986年的100个,零售点也从1961年的29000个减少到1986年的5216个,但合作社合并后的市场竞争力大有提高,实力增强,经营规模扩大,其中排名前12家合并以后的合作社营业额占全英合作社营业额的82.6%。


    法国在二战中国民经济惨遭重创,在上世纪70年代还是一个农产品及食品净进口国,但通过重视和发展农业合作社,政府给予合作社许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从1971年起法国农产品及食品贸易开始转为顺差,此后迅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净出口大国和第一大食品加工出口国。对此,法国农业部官员说:“今天法国农民富裕,得益于农业合作社的调整和发展。” 


  日本合作社直接参与了战后重建。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战后面对满目疮痍的国土,当时在美国重农政策影响下,政府下的一着重棋就是颁布《农业协同组织法》(简称《农协法》),用法律形式支持和保障农业合作社在经济重建中的作用。1954年,日本政府又根据修改后的《农协法》设立了农协全国中央会(简称IJA全中),日本的组织结构为三级:基层、都道府县(省)、全国。根据《农协法》规定,农协又增加了金融信用业务,使合作金融业务进入农协。日本农协于1890年成立后100多年间已成为日本农业经济的重要组织载体,全国几乎所有农户都参加了农协,到1995年已有会员900万人,从事农业生产的社员占60%,不从事农业生产的社员40%。战后日本不仅颁布《农协法》,于1948年又颁布了“消费合作社法”,1949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合作社法”。合作社法制的健全使日本合作社在参与经济重建中有法可依。战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在运用罗虚戴尔原则发展国民经济的活动中,普遍注重从实际需要出发,采取调整、合并,做法大体类似,以此不断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合作社坚持罗虚戴尔原则发展,出现了六大特点:一是顺应国民经济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合作社通过合并、兼并和横向联合等多方面调整,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一体化的合作社企业集团;三是合作社随着社会专业化、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根据市场需要灵活地调整经营业务,最大限度地拓宽经营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合作社普遍从占领国内市场发展到占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从资本积累发展到资本运营;五是合作社不断提升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办公设施,用现代经营理念和现代管理方法进行现代管理,努力实现人员、设施和经营理念的全方位现代化;六是创新合作社文化和教育,几乎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根据市场竞争需要成立了从事合作社教育的院校,国际合作社联盟也成立了国际合作大学,为各国培训合作社管理人才。 


  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社在这一时期,经历了从发展、改革、再发展的历史过程。以苏联为轴心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逐渐形成。此时,苏共党中央总书记斯大林早在1927发生粮食危机后掀起的农业集体化运动走向极端:全盘集体化。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省区的农民包括中农全部加入集体农庄,在这个极端的合作社运动中,富农的农具、耕畜等所有财产被剥夺,所有土地属集体所有,共产风愈刮愈烈,强迫入社时有发生,大锅饭愈煮愈多。后经斯大林发现后有过纠偏,但对全盘集体化的路线,斯大林仍然坚持不动摇。对此,布哈林两次上书中央反对农业集体化,受到斯大林的严厉批判,终被戴上“富农代言人”、“右派和托洛茨基分子联盟”被处决,1988年2月4日前苏联最高法院宣布为他平反。 


    粮食危机前,斯大林忠实遵循列宁新经济政策和合作社思想路线,但粮食危机后,斯大林背离了列宁主义路线,将普遍合作化转为全盘集体化,并且由此及彼影响到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形成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发展史上一段悲怆的历史。 


  在斯大林的集体农庄里,不仅没有罗虚戴尔原则,而且对列宁合作经济思想的背离也是惊人的:列宁重视消费合作社的作用,认为流通合作社是建成完全社会主义“所必须的一切”,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①斯大林却认为流通合作是低级的,生产合作是高级的,他说:“列宁的合作社计划是农村中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加引号的大道,这个计划包括农业合作社的一切形成,从低级形式(供销合作社)到高级形式(生产合作社—集体农庄)”②,斯大林重生产轻流通不符合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一个统一的大合作社,因此,要改变过去那种鄙视做买卖的合作社的错误做法,要重视“合作社这一商业形式比私营商业有利,有好处”,③斯大林却把合作社经营局限在狭义农业生产方面,排斥多种经营及商品;列宁认为,要通过“奖励参加合作社流转的农民”④、到“农村开设合作商店”⑤等方式使农民从个人得益方面考虑自愿入社,但斯大林实行全盘集体化基本上是强迫农民入社,行政捏合入社,使农民公开地或隐蔽地予以反抗;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具有长期性、渐进性,“逐渐地使小生产转变为大生产”,⑥但斯大林实行“全盘集体化”采取极端和左倾冒进的行政压制,6年完成合作化,仅6年,全国建集体农庄25万个,国营农场5000个,83.2%的农户入社集体农庄。结果欲速则不达,农民身在农庄心在外,最终导致合作社全盘失败。斯大林在继承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路线方面功不可没,但背离列宁合作经济思想路线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尤其给广大农民造成的深重灾难人所共知。历史没有忘记,这是斯大林对罗虚戴尔原则进行的国家制度异化所致。错误不仅在前苏联,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大家庭内推行错误具有极权优势。1948年,斯大林通过欧洲九国共产党工人党情报局关于加速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肯定集体农庄是改造小生产、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正确选择,号召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推行。但事与愿违,东欧一些国家在执行这个决议后发现此路不通,严重违背本国实际情况,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先后予以纠正和改革。在东欧国家中首先放弃农业集体化的是前南斯拉夫,南共中央于1949年决定建立与苏联集体农庄相似的农业合作社后,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耕地减少,农业欠收,从二战前的水平倒退,这就迫使南共中央进行深刻反思,对罗虚戴尔原则及其合作社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决定放弃苏联模式,从本国实际出发发展合作社,坚持社员入社、退社自由和民主管理等合作社原则,扩大农民合作社的各种劳动和经营形式,鼓励发展不同形式的合作社,允许农户土地自由买卖,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全国合作社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农民主动入社或积极同合作社合作,使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匈牙利在1956年已发展合作社4816个,27.2万农户入社,但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农民纷纷退社,到1957年仅剩2000个,有些地方农民公开反对入社,对此,政府认真总结教训进行调整后,在全国开展第二次集体化运动,着重强调农民入社、退社自愿和民主管理等合作社原则,使第二次合作化运动是在真正坚持罗虚戴尔合作社原则上的集体化,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拥护。波兰在20世纪50年代推行斯大林模式失败后,至1971年才重提发展合作社问题。罗马尼亚、前捷克斯洛伐克在推行斯大林模式的同时,又注重坚持自愿和示范的原则,情况就稍微好些,受伤程度较轻。斯大林模式在中国、朝鲜、越南推行的结果,同样是生产力受损,国力衰退,不得不刹车改革。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将集体农庄同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一起反对,可惜该国合作社事业连同其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一样曲折反复,至1989年国家解体,终于给斯大林模式及其集体农庄彻底划上了一个历史句号。解体后的俄罗斯人过了几年苦日子后,还是觉得合作社不错,他们在政治剧变后毅然丢掉了有悖于合作社价值原则的合作社,终于将罗虚戴尔原则作为发展符合本国国情的合作经济事业旗帜高举不动摇。今天的俄罗斯人认为:“苏联解体后什么都可以变,但太阳系不能变,符合罗虚戴尔原则的合作社体系不能变。”

  苏东解体后,在社会主义国家一浪高过一浪的改革大潮中,社会主义合作社体制也面临着十分艰巨的改革任务。中国在改革,越南通过立法在改革,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后也在加快改革步伐。这种改革越彻底,罗虚戴尔原则在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事业中贯彻就越彻底。彻底的合作社就在于罗虚戴尔原则坚持的是否彻底。


  作为弱势群体组织的合作社所坚持的罗虚戴尔合作社原则,在作为较为弱势的发展中国家同样推崇备至。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发展中国家,是根据联合国分组标准,除加拿大、美国、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和南非发达国家以外的所有国家。因此,发达国家千差万别,各自对罗虚戴尔合作社原则理解不同。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对合作社确认的定义是: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经济利益,以合作社为基础的联合;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巴拿马等国确立的合作社定义是:成员不受限制的联合会;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对合作社确认的定义是:是两种制度并存下的中小生产者和消费者自发组成的独立自主的合作经济组织;越南对合作社确认的定义是:在互助的形式下,以将来有效地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和提高生活水准以及促进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谋求集体和个人实力的增强而组建的自治经济实体;中国对供销合作社确认的定义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中国家不仅对合作社的定义解读不一样,而且兴办的合作社类型和效仿模式也不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在上个世纪50年代受中国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影响建立一批集体耕作合作社不久失败,而后在同非洲东部国家按英国合作法所建的各类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到1986年,印度发展基层合作社31.5万个,地区联社1700个,邦联社208个,全国级联社21个,还建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会;坦桑尼亚的乌贾马村在很大程度上也受中国合作社影响而前景无望;亚洲和非洲一些国家曾照搬斯大林合作社模式建社更是前途渺茫;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受德国舒尔策影响兴办合作社充满活力;西部非洲一些国家按法国模式建立合作社的也凸现生机;以色列的基布兹模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非洲一些国家产生的影响经久不衰。纵观世界二战后合作社运动在发展中国家方兴未艾,充满着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在非洲一些国家,最早是由熟悉罗虚戴尔原则的欧洲殖民者们兴办合作社,在肯尼亚、博茨瓦纳、埃及、冈比亚、莱索托、毛里求斯、尼日利亚等国普遍推行“不列颠合作社模式”,并形成浪潮。上个世纪到五、六十年代,坦桑尼亚建社617个,32.5万人入社;乌干达建社1598个,18.8万人入社;尼日利亚建社3115个,15.4万人入社;肯尼亚建社576个,15.8万人入社。在拉丁美洲,阿根廷合作社实力较强,二战后发展较快,从1946年的1000个发展到1976年的4800个,社员从55万人发展到700万人;在巴西,1960年建社4627个,社员18.5万,合作社业务涉及农业、信贷和消费领域;在智利,因1973年政变一度影响合作社发展,到1976年合作社重新列入当局发展计划,建社3347个,质量不高,至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智利合作社才在市场自由化的道路下重新发展。亚洲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拥有合作社员人数最多的国家,作为代表中国合作社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并成为副主席国的成员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1950年拥有社员2468万人,1951年就发展到1.3亿社员,虽经历了历史曲折,到1997年正式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时已拥有社员1.6亿户、基层供销合作社2.8万个、县级联社2365个和省级联社31个,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54035个。半个多世纪以来,罗虚戴尔原则影响和激励着世界上100多个发展中国家以不同方式发展合作社事业,并成为国际合作社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 


  1963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组成5人“特别调查委员会”,在1934年和1937年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世界合作运动发展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对罗虚戴尔原则执行情况进行历史性的第二次调查。这个委员会的任务是消除国际合作社运动中出现的偏见和思想僵化以及不利于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简单化。经过几年调查,他们认为,罗虚戴尔原则已发展到新阶段,合作社运动已超越了仅仅是提高合作社单个成员经济利益的目标,已上升到对所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人类道德、社会价值作出贡献的新的历史高度,因此,对罗虚戴尔原则概念应根据实践的发展而有所发展,既要有历史的连续性,考虑到当年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先驱们办社的初衷,又要根据新的发展形势有所新的发展。调查委员会于1966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第23届代表大会中提出了著名的“六大合作社原则”:①门户开放原则,②民主管理原则,③限制股息原则,④盈余摊还原则,⑤重视教育原则,⑥社际之间合作原则。这六大原则在体现罗虚戴尔原则基本精神的同时,又有创新和发展,较之1934年在伦敦第14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则”更加丰富和完善。1980年,在莫斯科国际合作社联盟第27届代表大会上,赖罗博士在《公元2000年的合作社》的报告中对“六大合作社原则”提出两点质疑:一是六大原则未包括合作经济的特质,只是相对于经营原则而言的;二是六大原则适用于消费合作社,不具备一般性的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生产领域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1988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29届国际合作社联盟大会上,联盟主席马卡斯在题为《合作社与基本价值》的著名报告中,提出“在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已经变得越来越吸引人”的新形势下,合作社应具有8个方面的价值:①自助的价值;②互助的价值;③不追求利润的价值;④民主的价值;⑤自愿的价值;⑥普遍的价值(全球性、开放性);⑦教育的价值;⑧目的的价值(为社员谋利益)。他在报告中指出,前国际合作社联盟秘书长沃特金斯先生在最近出版的一本书中提到合作社有7种价值:①协作团结,②经济,③民主,④平等,⑤自由,⑥责任,⑦教育。他在报告中还说,经过一代又一代,回顾合作社的根源:罗虚戴尔的28个纺织工人的行动章程,使消费者的合作于1844年得以实现,回顾合作社的历史,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一个多世纪以来罗虚戴尔原则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至少自1895年以来国际合作社联盟要求其成员的原则没有改变。 


  1995年9月23日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100周年时,在罗虚戴尔原则的发祥地英国曼彻斯特隆重集会,这也是第31届代表大会。100年的合作社道路虽然艰辛而曲折,但却是十分光辉灿烂,一代又一代的合作社工作者为人类文明前赴后继地奋斗着、贡献着。这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合作社本质特征的宣言》,进一步修改、充实和重新确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合作社运动的基本价值和原则。修改后的合作社定义为: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修改后的合作社基本价值是自助、责任、民主、平等、公正和团结。合作社的社员们继承了缔造者的传统,他们信奉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社会道德观念。修改后的合作社原则有7项:①自愿和开放,②社员民主管理,③社员经济参与,④自主和自立,⑤教育、培训和信息,⑥合作社之间的合作,⑦关心社区。 


  合作社原则是合作运动发展的价值尺度,也是合作社不竭不尽的力量源泉。这次代表大会所修改确定的“七大原则”较之“六大原则”更加科学、规范,更加符合合作社发展的实际需要,其罗虚戴尔原则的基本精神没有实质性改变,但又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增加了新的内容。其中第4项原则是新原则,根据一些国家合作社因缺乏自主和自立精神,过多依靠政府和外力相助,包括依靠政党相助最终导致失败的教训,强调合作社必须坚持独立自主性,经济上自立,不能因为依赖外部帮助就丧失合作社基本原则,甚至沦为政治工具;合作社发展需要政府支持和外部帮助,但必须是在坚持自立的原则上接受支持和帮助,以利自主发展;第⑦项原则也是新内容,这是从合作社事业融入社会文明进步事业的高度考虑,合作社为所在社区文明建设做贡献,是合作社价值和合作精神的升华和提高,关心社区的结果,反过来又能促进合作社自身发展。七项原则的前3项原则是各合作社内部所拥有的典型特征,后4项原则体现了合作社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态,在开展内外活动方面所具有的适应变化和发展特点的本质特征。第1项“自愿和开放”原则,强调“无性别、社会、种族、政治和宗教歧视”,这反映了合作社的门户开放和倡导的人类平等权利的本质特征;第3项原则,特别强调“社员们平等”,平等的本质有三:一是产权的平等,二是资产管理的平等,三是分配的平等。这些特征集中体现了作为弱势群体的经济组织互助共利的最高本质,因而在市场竞争中显示着独特的优势和发展无限的活力。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修改后的合作社价值和原则能够适应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同跨国公司的竞争,并满足了许多亚洲国家以及部分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合作社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修改后的合作社的价值和原则能够更加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在解决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贫富差别增加城乡弱势群体经济收入,统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更有效地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价值作用。 


  罗虚戴尔原则在100年间,出现了许多对其解读不尽亦然的说法。曾任国际劳工组织合作部部长的哥伦班的5项合作社原则是:①团结与相互协力,②平等与民主的营运,③非赢利性,④公开、公正与调和,⑤合作教育;曾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合作原则特别委员会”起草委员的华特金斯提出的合作社7项原则是:①团结与统一,②经济性,③民主原则,④公正,⑤自由,⑥责任或任务,⑦教育;还有比利时列日大学合作教授保罗•郎拜提出的7项合作社原则是:①民主原则,②自愿原则,③自治原则,④公平原则,⑤互助原则,⑥普遍原则,⑦进化原则。这些原则各异,但都流淌着罗虚戴尔原则母体的血液,其基本精神仍然是罗虚戴尔原则的灵魂所致。年轮如斯,罗虚戴尔原则的血液永远流淌在人类合作社事业发展的经年累月上,其发展、创新精神永恒。 


    ①《列宁全集》第9卷,第356页。 
    ②《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114页。 
  ③《列宁全集》第41卷,第214页。 
  ④《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3页。
    ⑤同上。 
  ⑥《列宁选集》第4卷,第684页。
                                              
    (四)罗虚戴尔原则在新千年发展的独特优势

    人类进入新千年,罗虚戴尔原则也迎来了“千年第一回”的发展机遇,其发展优势为全世界所认同,为各国合作社社员以及全世界1亿多合作社工作者所倍加珍惜。 


  优势之一:以人为本最具市场竞争力。 


  国际合作社联盟在2001年7月7日第79届国际合作社日暨第7届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确定的宣传主题是“合作社在第三个千年的优势”。ICA认为,价值、原则、道德规范和商业竞争力构成了合作社在它所服务的社员与社会中的优势。合作社以人为本,为社员所有并遵循民主的原则,是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他们在业务经营与资金运用方面和其他企业起码具有同样的效率。但是他们不是为利润所驱使,而是以社员的需要为动力。这些与传统企业的重要区别将确保合作社在新的千年保持它的竞争力并且蓬勃发展。 


  正是以人为本的优势,罗虚戴尔原则所蕴含的人道主义精神,多少年来一直受到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的人们普遍认同,其经营机制的真理性体现在以人为本的组织原则上,罗虚戴尔原则人性高扬,ICA人丁兴旺,经过100多年发展,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国际性”含量大为提高,现有成员国家92个,国家性组织212个,国家组织8个,社员753,810,715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2.3%。其中,非洲国家16个,组织27个,总面积3031.2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1260万人,入社13,653,449人占总人口1.7%;亚太地区国家24个,组织59个,总面积3186.9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72071万人,入社498,519,775人占总人口13.4%;美洲国家17个,组织35个,总面积4052.2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4359万人,入社86,416,707人占总人口10.2%;欧洲国家35个,组织90个,总面积2298.6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2631万人,入社155,220,784人占总人口21.4%;大洋洲斐济入社29391人,占全国8万人口的36.7%。  现代管理科学研究证明,以人为本的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以人为本所产生的团体内部的亲和力和团队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激发员工的敬业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使员工人性及其人权在得到尊重的同时,可以转化成不可估量的生产力。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企业以人为本,较之一般经营公司、企业所承载的市场风险能力要高,所体现的市场竞争力更强,所产生的效益更佳。马克思曾经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在今天汹涌澎湃的世界合作社运动中,全世界合作者联合起来,高扬以人为本的旗帜,将创造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和富裕的崭新世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合作的不仅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之力,互助共利的经济之力,而且合作的还有社会政治之力、国家制度和法律支持之力。社员,是社会的社员,合作社是社会的合作社,一定社会的合作社必然适应和接受一定社会关系的影响和约束,一定国家的合作社必然接受一定国家制度和法律的管理和支持,离开社会和国家制度、法律管理的合作社,其前景是不可想象的。合作社的先驱者们在创立合作社的艰难年代里,就十分重视争取国家制度和法律对合作社的支持和确认。在罗虚戴尔原则产生初期,没有合作社法,因此包括公平先锋社在内的合作社在英国没有法人地位。在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成功经验及其合作社原则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巨大震撼和推动下,又经过英国工人、农民为主的合作社社员前赴后继的斗争,英国终于在1852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法。1857年以后美国纽约、密歇根州、新泽西、田纳西等11州相继颁布地方合作社专业法;1867年以后法、德、荷、奥地利相继颁布了合作社法;此后阿尔及利亚于1894年、日本于1900年、印度于1904年颁布了合作社法;前苏联于1998年5月、越南于1996年3月颁布合作社法。目前全世界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合作社法或合作社示范章程。中国在1950年就由刘少奇主持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共6章37条),后因故未能颁布实施,200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纳入立法进程。罗虚戴尔原则不仅指导和促进了各国合作社自身组织体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从深层次看,也催生了世界第一部合作法的产生,并催生和推动一个带有全球合作社发展意义的合作社社会制度通过立法形式产生和逐步形成、完善,斯如,合作社运动在社会制度方面的深入发展,又必将为罗虚戴尔原则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合作社,也是社会政治法律的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立法,在法制轨道上不断增强以人为本的优势,从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2002年6月20日,国际劳工组织(ILO)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合作社促进建议书》。这是国际组织第一次向世界各国政府系统地提出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旨在建议各国政府重视和支持合作社事业。这是有史以来国际劳工组织参照ICA在1995年通过的《关于合作社本质特征的声明》所阐明的合作社定义、价值与原则确立的合作社促进政策的世界性标准,也是进入新千年对罗虚戴尔原则创新与发展所作出的世界性政策标准建议,使合作社在新千年更具以人为本的市场竞争力。 


  优势之二:弥补市场经济的“制度缺陷”。 


  市场经济使人类物质文化在过去200多年中发生的深刻变化远甚于人类5000年,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生产力高度发展,但市场经济制度下贫富差别扩大,社会矛盾激化,成千上万弱势者生计堪忧,精神文明建设举步堪难,而合作制及其罗虚戴尔原则所高扬的民主、平等及其诚信、公有精神,能够有效地弥补市场经济的“制度缺陷”,以公平交易二次返利等原则增加弱势群体收入,缩小贫富差别,缓解社会矛盾,所以,合作制及其罗虚戴尔原则是成为市场经济制度框架不可或缺的补充部分,是市场经济国家比较倚重的一种制度原则。 


  二战后,欧美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反思战争对人类文明的巨大破坏和对人权的肆意践踏时,关注点不约而同地投向了合作制。合作制可以远离战争和暴力同样造福人类,可以弥补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某些“制度缺陷”;罗虚戴尔原则不仅阐述的是一种先进的经营机制,更是一种含而不彰的优秀文化形态,在作用于国家制度建设时,会产生民主、祥和、互助共利等经世济民的社会效果。从表象看,二战后不久,西方国家合作社发展迅猛,在罗虚戴尔原则发祥地英国几年时间就发展消费合作社社员500万人,美国消费合作社达1500万人;法国、意大利政府将食品和部分商品的配销业务委托合作社经营;在法国、荷兰,政府加强了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85%的国家农业信贷由合作社受理;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政府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社发展本国的农业经济,但透过这些表象不难发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重视合作社发展在本质上是在探索一种国家制度的创新,是尝试运用合作制度弥补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某些“制度缺陷”。事实上,市场经济愈发达愈是重视合作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国家罗虚戴尔原则也开始影响国家管理并有条件地进入国家制度框架之中了。当前,世界上许多合作社会主义倡导者,就主张将合作主义作为一种优越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新生社会制度广为推行。 


  早在1951年英国科尔乌所著《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列颠的合作社运动》、1955年法国拉维勒所著《合作社会主义》、1956年美国乌奥巴斯所著《合作社民主》、1960年美国波乌埃所著《通向富裕的合作社道路》、1966年法国拉谢尔所著《合作社经济》等,是在东、西方极具影响的、宣传合作社会主义的著作。进入70年代,珀•代里克在所著《70年代的社会主义》中主张通过合作制将资本主义经济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具体办法是将合作制原则推广到各国公司或跨国企业,在国家或工会以及工业部门成立相关的自治生产合作社。80、90年代,美国合作主义者亚•瓦内克、瑞典克•波罗姆克威斯特等人提出,在克服了“制度陷阱”后,生产合作社应当取代资本主义乃至社会主义一切现存的生产组织形式。瓦内克在1978年召开的罗马世界生产合作社发展会议上宣布:现在,劳动者自治和合作社的时代到了。这一时期,在圭亚那,伯纳姆将合作社会主义作为国家制度推行,取得了初步成功,但伯纳姆部分接受马克思主义,他认为合作社会主义是消灭资本主义“异化”现象的唯一制度形式。同时,还涌现了一大批的合作主义者,如墨西哥的尔•霍里阿、哥伦比亚的奥尔基斯•罗契、秘鲁的勒•费•威尔多拉、阿根廷的格•尔•梅赫塔、印度尼西亚的“哈塔”等。他们认为,合作制是最先进、最优越的社会制度,未来社会的主要经济结构或唯一经济制度势必是合作制;合作制具有和平改造资本主义的作用;在推翻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合作社是强有力的政治手段和经济手段;合作制是介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并兼有二者优点、弃其缺点的新型经济制度,且是能调和一切社会矛盾的理想法则,因此,他们主张既反对资本主义,也反对社会主义,只有坚持合作主义才是富国强国的正确道路。这些合作社会主义的思想观点师承于威廉•金、菲利浦•毕舍和拉萨尔等人主张的合作改良主义。应该正视,这也是将罗虚戴尔原则作为制度优势来考虑的一个重要流派,亦是当今世界合作社运动潮流中澎湃之一角。 


  马克思主义认为,“合作的原则对于人民的幸福极为重要”[哈尼•琼斯:《宪章派1851年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1851年3月),《马列著作编译资料》13卷第45页],这主要是从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和缩小贫富差别的角度科学评价合作制的价值和原则的。首先,合作社与私人企业不同,它以维护全体社员利益为目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经营比较稳定,很少出现破产;其次,通过合作社,使农业与其它产业之间具有了大体相同的竞争能力,农民不仅从第一产业,而且从第二、三产业获得收入,从而缓解了城乡之间和农户之间贫富悬殊的矛盾;再次,消费合作社通过互助共利的合作制原则有效地维护低收入群体利益,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也能起到积极作用;还有,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和自愿、平等、互利的价值观及诚信原则,有利于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缩小贫富差别,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稳定,也有利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优势之三:作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在上个世纪50年代起始于美国,此后数年间逐步在英、法、德、意、荷等发达国家推行。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高德博格认为,将农业生产从种子、肥料和农业机械等投入品,到产品加工和销售的有关生产单元和流通环节组成产业链条。其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以合理配置资源为基础,围绕支柱产业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逐步形成市场促产销,产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科技化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与传统经营方式相比,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农业生产经营的目的必须从自足性生产向商品化经营转变;二是农业生产必须从分散经营到规模经营转变;三是农业生产者必须从单家独户向合作组织一体化经营转变。农民社员组织起来作为参与主体,既是农民社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条件,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要求。农民社员的组织化程度,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制度框架,本身并不创造或添加产品总量,只是以产业化方式将产品增值,其职能作用是将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包装后,在市场营销中所实现的价值重新分配,在重新分配中,必然引发相关生产者重组,必然涉及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分配和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实施这一重大战略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社员,所以说农业产业化本质上是农民受益的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受益主体是组织起来的农民社员,农民社员的组织化程度愈高,得到的实惠也就愈多。这一制度框架对农业生产关系进行有效地调整过程,就是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在调整中,将分散、弱小的农户组织起来,改变以人的体力为主的农业传统耕作方式,通过机械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力,逐步形成工厂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的现代、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农民社员组织起来形成相对稳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供销渠道,具有稳定的市场关系,在稳定的市场关系中获得稳定的生产经营收入;农民社员组织起来作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户与农户间,农户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在互助共利的产业化框架下进行多元合作,既有参股、合并或重组等产权联系的合作,又有在契约形式下的各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或信贷合作等,形成更具开放和更具活力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农民社员作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是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首先,产业化经营能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提高农民社员抵御市场风险和农业自然风险的能力;其次,产业化经营通过联购帮助农民社员购买生产和生活资料解决“买难”,通过联销帮助农民社员销售农产品解决“卖难”,不仅可以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还可以卖出最好的价格;再次,农户组织起来兴办购销、加工企业,能够分离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这是农业发展新阶段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在WTO规则下,农民组织起来将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整合一体,运用合作社的专业经营优势和整体实力,冲破发达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利益最大化。有专家认为,要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兴办各类带有合作社性质的农产品加工厂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吸纳大量滞留本土的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乡行政机构精简人员重新就业,开辟多方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社员组织起来才能在产业化经营中成为主体受益。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的局限性日渐凸现,影响了农户作为主体从中受益。一是在利益连接方面,“公司+农户”的经营框架只是为农户提供了一个不很稳定的销售渠道和不完全的市场导向,并没有使农户利益在农产品交易中得到保护,公司与农户是两个不同利益的主体,公司以实现利润最优化为经营宗旨,同农户的许多“订单”或“产销协议”时常发生因市场行情变化而违约,公司违约是将市场风险转嫁农户,农户吃亏;二是“公司+农户”的框架并没有从分配制度上安排农户也能够分享公司经营农产品的利润,农民分享不到农产品加工增值利润;三是公司为追逐本位利益,经常与同类公司发生无序竞争,农户之间为了解决“卖难”和“买难”也容易发生无序竞争,不管发生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还是农户之间的无序竞争,农民利益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损害;四是公司面对分散农户难以对接大市场的产业经营体系,难以降低交易成本;对于农户而言,在产品价格,质量认定等方面处于被动,经常成为市场价格变化的被动接受者,所以,农民只有组织起来,形成“(合作社)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民作为直接主体参与才能真正受益。农民作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产业的现代化,亦是农民作为参与生产主体和受益主体的现代化。据中国统计研究所利用所建立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测算结果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指数虽呈逐年递增态势,1998年为0.2966,1999年为0.3044,2000年为0.3063,但我国中、西部指数较低的省份不到五分之一。2000年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综合指数为31%,但农业生产指数手段仅为18.7%,其中直接体现农业产业化系的科技化水平指数仅5.6%,机械化水平28.56%,电气化水平7.50%,水利化水平43.11%,良种化水平38.72%,信息化水平15.65%。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只走了三分之一。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一是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科学种田,提高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平,提高现代农业科技的运用水平;二是农民组织起来实现生产社会化,形成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格局和社会框架,促使农业现代化在市场化的总体运行中加快步伐;三是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新质意义上的集体化和集约化,使农业现代化加快实现进程有了生产制度上组织保证。中国农业现代化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加快这一历史进程。 

  农民组织起来作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经济和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发展农业所走过的共同道路。在许多农业发达国家,80%左右的农产品由合作社加工和销售,农产品出口居世界第一的美国,6个农场主中有5个参加了合作社,法国80万农户中有130万个农业合作社社员,每个农户参加1.63个合作社;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日、韩等国,90%以上的农民加入了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愈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愈强。我国目前加入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而且其中半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甚至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注册许可,尚未确立合法地位,仍属松散型的自我服务性经济组织,对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作用有限。看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 


  优势之四:关注社区。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2年国际合作社日致辞中指出,今年国际合作日的主题是:“社会与合作社:关注社区”,特别突出了合作社作为一种协会和企业在提高社会公民的生活水平的同时,对他们所在的社区和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进步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国际合作社联盟在《致辞》中也指出,作为市场领导者或简单的应对地方小社区的需要,合作社无论做什么每天都在表明对人们的关切,通过着手解决环境问题或加强对社会的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或文化的需要。合作社为人类提供了发展前景。对此,他们通过实施合作社最新原则着手解决许多社会上最棘手的问题——关注社区。“关注社区”,这是全世界8亿合作社社员和1亿多合作社职员今年共同讨论的话题。 


  关注社区,是社会赋予合作社的庄严历史使命,也是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合作社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不管在什么时代,在哪一个国家和地区,合作社的人,都是社会的人;合作社都是社会的结社。合作社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和特殊经营机制,是一定社会文明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1869年7月6日关于土地所有制的发言中说:“在英国,私有者在农业中已经不再是一种必然性了”;但“由于社会的必然性,在合作制成为势在必行的地方就出现了工厂。由于谁也不能单独生产出任何东西,于是就使得合作制成为一种社会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版第1版,第648-649页)自从1769年英国苏格兰额尔郡成立的“便士资本家”合作社距今二百多年以来,合作社逐渐以他独特的优势和价值表现形式将自己融入所在的社区、融入所在国家的社会发展事业之中,融入所在时代的社会文明进步之中。  合作社是以团结和社会责任为价值取向而运行的企业——它们关注其成员及其社会,实实在在的为社会更加公正和更加尊重人类的价值做出贡献。住房合作社在物质上建设着社区,他们为各种收入的人群提供高质的很多时候是使用环保材料建筑的居所,甚至一些被社会忽视了的群体也会发现住房合作社在考虑着他们的特殊需求——单亲家庭、残疾人、老人和多种族社区的需求,理想中的合作社银行也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标准,合作社成员通过确保他们的钱不是被投在武器贸易和环境的非可持续性发展的行动上而为建立更加公正的社会做出贡献;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在各大洲的消费合作社中也很普遍,这不仅体现在其对成员和消费者关于环境和健康的教育上,也体现在早期的再循环和垃圾处理项目上;城市的变革和文化活动只是保险合作社投资为社区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而农业和消费合作社正着手解决食品健康和安全问题;还有工人合作社通过创造新的、合适的工作机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的建立;合作社还日益致力于满足其成员的社会需要;那些业务涉及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合作社正发展的欣欣向荣,甚至人们的休闲娱乐需求合作社也有所体现并给予支持;合作社赞助体育和文化活动,不仅促进了其成员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合作社所接触到的所有人——其社区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才有兴趣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环境。政府必须尊重合作社的自治以及理解合作社的原则,以使合作社帮助人们自助,因为合作社能够并且一定能够实现人们的梦想和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国际合作社联盟号召其成员通过实现合作社这一重要的“关注社区”的原则而体现合作社的价值。社会是合作社的摇篮,社会赋予合作社的庄严历史使命是:愈是经济全球化,愈是需要合作社关注社区,愈是需要合作社以其独特的优势和灵活性、运用合作社价值及其原则精神介入社区文明建设,共同抵御市场经济给不同社区带来的不同消极影响。今天,世界各国出现的这种社会与合作社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和相辅相成的新型合作关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和世界潮流了。关注社区,就是关注社会;推动社区发展,也是在社区发展中促进自身发展。首先,要牢固树立为社区服务的思想。要把为社区服务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合作制原则改造自身的大事来抓。合作社是为社员、为社员所在的社区服务的特殊企业,并以此区别了一般概念上以赢利为目的商贸公司和企业。因此,合作社应将服务与效益并举,为了服务必须有效益,有了效益必须服务,在关注社区和建设社区中提高效益。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应该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业态、新型物流方式、新型经营网络为农村社区服务。其次,运用多种形式关心社区。社区建设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多样性,可以形成关注社区发展的多样化。农村供销社与城市和城郊结合部供销社关注社区的形式不同,沿海和发达地区同欠发达地区关注社区的形式也不同。农村社多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形式关注社区,城市社以提供居民消费服务为主要形式关注社区。不论何种形式,都要以支持社会力量的凝聚和稳定,提高社区成员的公益责任感和社会义务为关注的基本出发点;以合作社的价值和原则为关注的最高价值和原则。合作社采用以人为本的方法帮助社区成员应对当今各种社会挑战,帮助人们创造更殷实富裕的美好生活及其生活环境,这是当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社区对合作社的共同要求。第三,在关注社区活动中发展合作社事业。提高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合作社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弱势群体的组织,正因为如此,她在关注社区活动中能够体现出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比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因此关注的方式和效果更容易被社区所接受。近年来,合作社在关注社区活动中愈来愈显示其独特的优势和重要作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大量实践说明,合作社在关注社区活动中越来越体现出其广泛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今天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办得较好的合作社关注社区,不仅仅局限于关注合作社所在的地方地区,也关注国际社会。据国际合作社联盟提供的资料表明,有的国家合作社广泛筹集资金资助在日本和中美洲国家自然灾害中的受灾人们,资助在肯尼亚和美国恐怖活动中的受害人们。合作社在广泛关注国际社会的活动中日益提高了自身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供销合作社是代表中国合作社的副主席成员国,勤劳、善良和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中华合作社人的美德,中华合作社人应该也一定能够在关注国际社会中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有为才能有位。 


    (五)罗虚戴尔原则在面临新挑战

    合作社适应农民对获取产品附加值利益的需要应运而生,截止2001年已在美国涌现200个,农民社员投资15亿美元,涉及屠宰加工、玉米加工、禽蛋生产、酱油和蔬菜加工,以及奶酪、野味加工等行业,规模不等,如北方玉米生产者合作社2500社员,投资2.35亿美元,北达科他州养兔者协会拥员150人,投资5万美元,目前大有扩张势头。“新一代合作社”在坚持罗虚戴尔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和盈利返还等基本原则外,还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交易份额制,二是限制成员制。合作社根据加工能力限额接受社员产品进行加工增殖,并按交易量返利,这就在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构成了按市场供需要求形成的“双向合约”,对于社员来说,要求社员必须按约交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对于合作社来说,必须按约收购一定数量的产品并经加工增值后再按交易量返利,这就规定了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双方的利益限制及其权利和义务。合作社必须按其生产能力确定交易数量和发展社员人数,超过合作社生产能力的产品成交数和社员人员,合作社就势必出现“产品过剩”而亏损,如交易量和社员数不足就会出现生产设备及生产力闲置或浪费,同样会出现回报率不高或“亏本”风险,只有交易量和社员数与其生产能力要求一致时,“双向合约”才能产生正效益。这种做法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有效地防止了传统合作社不限制社员交易量和社员入社数,所可能出现的生产能力不足或原产品供给不足,以致不能保证社员投资收益的状况。因此,“新一代合作社”区别于传统合作社的服务取向,从本质上说,是加工增值取向或投资利润取向的效益型合作社。“新一代合作社”虽然还存在高额股金使许多有合作要求的小农户望之却步、公积金留存不多影响再生产等局限性,但仍然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社员利益要求的创新,从长远看,这种创新已将罗虚戴尔原则升华到市场化更高
水平的合作社发展新阶段。 


  罗虚戴尔原则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这个概念只是从本质上反映了作为弱者组织的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是有局限性的相对发展。今天,罗虚戴尔原则在与时俱进中面临着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崭新挑战。 


  一是对“入社自愿”原则的挑战。在市场激烈竞争中,合作社发展要量力而行,尤其是今天的合作社已区别于当年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年代仅仅为满足社员生存,进而在生存中求发展,今天任何一个合作社一旦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立即就面临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是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因此,合作社社员数量应受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或者说生产经营规模限制,不能无限地“门户开放谁愿谁入”,要有一定限制,持有足额股金者准入,具有合作精神和一定合作条件者准入,新准入者不能同老社员享有平均分配的权利。 


  二是对“一人一票”原则的挑战。“一人一票”是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确立的一条主要合作原则传承至今,ICA成立100多年来亦肯定此则,并以收取社员同等股金以示“一人一票”的原则要求。但近年来,有专家认为,一人一票应相对于社员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而言,就某些专业合作社或合作社经营公司在经营业务或利润分配方面很难实行一人一票,并且也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和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吸收足量资本。在市场竞争中,既要坚持合作社“一人一票”按交易额返利,又不能使经营扩张受到局限,但也不能因为采取市场竞争中的某些灵活性使合作社蜕变为经营公司,据此,社员拥有股金多少与所承担风险大小、获利多少产生了必然的关系。为了解决“谁出钱谁赋权”的问题,有学者建议可以探索“一社两股制”的办法,即实行社员资格股和社员经营股,社员资格股按ICA通行做法平均收取股金,取得“一人一票”资格参与合作社民主决策;社员经营股是按股份公司的通行做法入股经营并取得相应股本权,实际持此股的社员同合作社构成了股东与公司的双向权利和义务,应视为合作社股东,但持有资格股和经营股或两者同时持有者的活动范围、各权利和义务要进一步划分和明确。 


  三是对社员服务原则的挑战。为社员服务,这是罗虚戴尔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办社的前提,但合作社要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在经营中获取利润,为社员服务是一个“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概念,合作社如不实现利润的最优化,凭什么为社员服务?盈利和服务的关系处理不好,要么就蜕变,要么就灭亡,有没有第三条路?实践中,有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社采取对内为社员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体现合作社原则,对外经营必须实现利润最优化,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在坚持合作原则与市场经济原则之间有一个“度”要把握好,内外如何区别,从长远看,“内”要扩大,“外”的空间必然缩小,是不是意味着随着合作社“内”的无限扩大,合作社“外”的市场空间就无限缩小?对此,有学者建议,合作社应“内”、“外”一视同仁体现“实现利润最优化”的目的,因为“社”是社员的社,社有利亦即社员有利,社在市场交易中先有利,社员在分配中后有利,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应在交易获利后体现,将其“利”转换成服务力。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应体现在盈利以后,通过“利”与“服务力”的转换上。社员具有二重性,在合作社经营阶段的社员具有参与市场竞争的绝对交易性,在合作社经营获利以后阶段的社员具有相对受益性,合作社在前阶段应按市场交易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交易价格为社员提供有偿服务,在后阶段应按合作社原则使社员获取相关利润,前者坚持的越彻底,后者体现的利益越大。一些合作社单纯追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员服务即社员受益性,忽视经营阶段的社员市场交易性,或以社员受益性取代市场交易性,或将超过经济承受力的受益性意识过多过强地渗透到市场交易过程,削弱了交易的程度和品质,必然影响交易效果,合作社利益实质是社员利益必然受损害,如此,这种合作社生存或“服务”的时间绝不能持久,因此而损害到极限的合作社只能倒闭。所以,表面上市场交易性体现的对社员的无情,恰恰是体现了对社员受益性的多么有情、有义、有法、也有理、有利。 


  四是对“合作社财产不可分割”原则的挑战。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生产的再生产理论,合作社将经营利润一部分二次返利给社员,有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社采取年底分红的方式二次返利,另一部分即大部分作为不可分割利润扩大再生产,称其为合作社不可分割的财产。目前ICA大多数成员通行此做法。这种做法和原则在合作社初创阶段显然具有积极意义,但长此以往必然带来负效应。合作社“财产不可分割”的原则有悖产权规则,有失分配公允,有伤社员积极性。有专家认为合作社财产属社员所有,应按其贡献大小量化给社员,或届时返还给社员,如将属于社员所有的利润作为积累留存而且不可分割,实质上剥夺了社员所有;社员对合作社拥有同等产权,但不同社员对合作社贡献必然不一样,所分配利润也有多少,留存利润转化为不可分割的财产事实上掩盖了财产所有的差别,实质上是给社员造成了分配不公的“大锅饭”;年代稍久的越积越多的不可分割财产,必然造成产权不明晰、权责不分,甚至贪污、浪费和资产流失的状况,实质上是“财产无主”,长此以往,不利于合作社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合作社的“剩余”不能直接用于日常开支或转化为集体财产,合作社的日常开支,或需投入再生产购置某项设备,应由社员大会决定,自愿平均出资,或通过贷款、重新吸纳股金解决,当年收益、亏损以及投入来年再生产资金,都应由出资社员承担,如果未出资社员使用某项设备或某项财产时应按市场交易价格支付费用,至于用于合作社教育、培训和关注社区发生的费用,也应由出资社员承担相应权利、义务和分享相关连带利益。


  五是对“自主和自立”原则的挑战。罗虚戴尔原则先驱者当然鉴于英国资产阶级政党执政情况,提出了“政治中立”的合作社原则,ICA于1995年将此修改确定为“自主和自立”的原则,事实上,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弱者联合的一种组织形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自主经营可以,自立较难,必须争取政府给予相关政策的扶持和优惠。首先,合作社在成立之初竞争力较弱,需要政府在立法、注册资本、信贷政策甚至在地租、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扶持;其次,合作社进入市场后要与公司及其他竞争体同台公平竞争时,在获取资源配置优势,信息技术支持、税收等方面仍然需要政府给予相关政策优惠,以此优惠弥补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先天缺陷,通过一段时间的政策优惠培育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的“内力”;再次,政府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或优惠以及委托经营有关商品业务,客观上给合作社注入了社会政治含量,但又不能影响合作社的自主和自立,更不能将合作社作为政治工具或变成“二政府”。所以,当代合作社在坚持“自主和自立”原则时,更要抓紧两个环子:一是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但不能沦为政府工具的环子,一是支持政府工作但不融入政府变成“二政府”的环子。 


  罗虚戴尔原则遇到的挑战是世界性的。在加拿大、美国、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合作社坚持罗虚戴尔原则主要是更具市场竞争性和最优效益性的问题,使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最大可能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逐步影响市场、主导市场的问题;发展中国家主要是根据全球化和适合市场经济要求坚持运用罗虚戴尔原则兴办合作社的问题,罗虚戴尔原则在这些国家遇到的挑战是其基本原则精神不要被异化、违背;中国、越南以及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合作事业面临的形势更为艰巨、复杂,一方面要在转轨时期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旧的合作社进行脱胎换骨地改造,对那些曾挂羊头卖狗肉的合作社进行改造和深化改革后,真正回到罗虚戴尔原则上来;另一方面按合作社原则新办的各类合作社,在坚持罗虚戴尔原则的同时又不拘泥于罗虚戴尔原则,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创新和发展,大胆探索转轨国家“新一代合作社”发展的新路。斯如,发展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事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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