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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三农合作社沙龙专家争鸣 →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李东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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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李东发言稿

我是来自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李东,我们协会的会长陈林有事没能过来,他让我替他向大家问好!
今天我讲三块内容。第一块也是我们昨天许多老师、前辈所讨论的,就是菲律宾模式、或者说欧美模式,与日韩、台湾模式之间的对比,各位也都提到了,我们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我就不展开说了。为什么会这样,有两个很现实的原因大家都能看得到、肯定也比我更了解,其一是,中国人多地少,土地流转不畅,专业化程度很低,也就是所谓的小农社会,这就使中国不能出现像美国那样的大农场主,也就难以出现农场主之间的合作;其二,我们的专业合作,很少进入深加工领域,由于营销能力不足、流通领域进入得也少,更重要的是,缺乏金融方面的合作,这些都使得合作仅仅能局限在生产领域,这哪里能成功呢!
这是两个现实原因,然而,我还觉得,从逻辑上,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有内在的矛盾很难调和。我国现在的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严格来讲,其实是大户之间的合作,或者,称之为合伙更合适,为了让合作社听起来更像合作社,也拉了一些分散的小农户进来,但是,合作社与这些小农户社员之间往往只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合作社发挥的仅仅是中间收购商的角色,这样的合作社,与普通的公司加农户模式其实没什么区别,总结而言,就是大户吃小户。这里还插一点,我看过的一些书和一些文章,里头讲要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就要大力发展公司加农户模式,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依我看,这根本是南辕北辙!大家不妨想想看,对于一个龙头企业,底下卖农产品给它的小户如果团结起来了,组织起来了,联合起来跟它谈判、要更高的收购价,你说这个龙头企业高兴不高兴、乐意不乐意?很明显不乐意,也就是说,农民组织化越高,它越不高兴,那么大家说通过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加农户,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的起来吗?就像昨天黎光寿记者讲的,公司加农户必定是公司吃农户的。但是,也有特例,这就不能不提我们的大午集团,我敢说,大午集团甚至比大部分合作社都有更高的合作制精神!如果说西欧的许多国家是民主福利国家,那么大午集团就可以称之为民主福利企业!
言归正传,刚才我讲的是大户吃小户,反过来,如果哪个合作社能够保证自己是纯粹的合作制,完全符合《专业合作社》法,那么这里头,大户往往是吃亏的,因为大户投入的资金多,大家又把你选为理事长,你付出的劳务也更多,而大户未必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最大,得到的返还未必多,甚至,你付出大量劳动之后,底下的小户还说三道四,怀疑你的能力和道德;所以我接触过挺多合作社理事长,他们都说这活儿不好干,累人不说,还吃力不讨好。人呐,总是有些搭便车心理的,但是在这里,小户们搭便车就搭得顺理成章、搭得理直气壮。所以,我总结,这就是小户吃大户。所以啊,如果一个专业合作社能做的事,一个农业企业都能做的话,那么那些大户、能人肯定就去办农业企业去了。所以,对于我国的专业合作社,我觉得逻辑上的矛盾就是要么是大户吃小户、要么是小户吃大户。昨天缪建平老师提出要培养会经营的能人农民,我想,这个农民越是能人,它就越可能办成一个大户吃小户的合作社,要么就甩手不干、直接去办农业企业去了。
因此,我们倡导成立具有金融内核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农协,至于具体的我就不展开了。

第二块内容,昨天也涉及到了,比如张毓琮老先生就讲了,这事儿,根子在上头。政府的体制不动,下面什么模式都难以成功。虽然,我们的政府对三农这一块不能说不重视,支农资金也在逐年增加,但是,正如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老师讲的:“70%的支农资金从来没有用到农民头上去。”而依我看,剩下的30%里头,大部分也是被大户给垄断了,覆盖面很小。然后来看资金下达的途径——我们的各个涉农部门,很明显的一个现状是,各部门是一条条的,农业部门、农办、供销社、科技部门等等,条与条之间首先不是合力助农,而是争资源、争权力、争名分,各条延伸到地方,又与地方政府有摩擦,不能让地方政府很好地把资源整合起来,部门利益分割,而且都有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每个部门都可以来管你,这一点,孙大午先生应该体会得很深。
这就需要高层做出政治决断。我们呼吁农口体制,包括农办、农业局、供销社、信用社、乃至农经、农技等事业单位进行大范围的改革重组。接下来的大部制可能就是一个契机,我们倡议成立大农政部,把各个涉农部门的涉农行政职能给有机整合起来,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合并。在省、市、县设立农政厅、农政局。而于此同时,县以下重组供销社、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各级农协,与上面的农政系统对接起来。这样,至上而下的行政体系改革与自下而上的综合合作体系建设相结合,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降低了合作的交易成本,真正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只有这样,中央的六字政策中,多予少取可以贯彻实施、而基层农协又给了农民更大的空间。

第三块内容,是我昨天下午听各位激烈讨论而想到的,李昌平老师说,南街村有很多问题,但比其他地区的广大小农却富裕得多,是因为南街村起码还保证了把土地收益让村民共享。而朱启臻老师提出,小岗村比南街村穷,不是因为包产到户不如集体制,而是因为小岗村没有搞房地产!我觉得,两位老师说的都对,我来自温州地区,对于我们那儿的农民来说,土地征用所带来的收益是巨大的,甚至比种一辈子地赚的钱都要多,不过要保证农民能得到较多的土地收益,就必须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而且,私法地位的专业合作社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合作社没有权力将自己的土地卖掉、然后在社员间分利益,只有具有公法地位的基层农协才能够让广大小农享受到更多的土地收益。总之,综合农协是对基层民主的一个巨大推进,这也是我们国家一直在追求的目标。
这让我联想到关于村委会选举的一个争论,有一个观点说,村委会选举好哇,是基层民主的极大进步;这时另一个观点反驳说,好多村长都是贿选搞来的,还不如原先上头指派来的人。这时再问那个村的村民,村民说,都没啥好的,不管是派来的、还是选出来的,当了村长之后该拿多少还是拿多少,最起码现在选举一张选票还值几十块钱。我觉这个例子是说,即便能把选举搞的很好、过程很民主,但是最终对广大小农来说只不过是多拿几十块钱的问题。所以,我认为不仅要有村长、村委会,还必须要有基层农协所代表的基层民主,才能保护广大小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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